山东亚当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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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与半岛都市报社续签法律顾问合同

编辑:山东亚当律师事务所  时间:2011/06/27
    2010年3月10日,我所再次与半岛都市报社签订法律顾问合同,继续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。这是我所第二年与该报社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。过去一年里,我所由蒋安国、盛雁、唐甲辰、单正国、蔡顺香、李超、李瑞敏、杨静、张艳、刘乃杰等组成的律师业务团队,坚持以“预防为主,防患于未然”的原则,凭借精湛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,为半岛都市报社、山东大众报业(集团)半岛传媒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提供了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有效维护了半岛都市报社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该报社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和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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